随着经济开展以及人们环保认识的日益增长,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城镇综合开展中的紧迫问题,因而需求我们注重生活垃圾的处置现状,以维护公民的良好环境权。良好环境权并非一个公法上的概念,但却是与人们生活戚戚相关、密不可分的一项根本生存权,它是指公民享有适合本身生存和开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的权益。当前我国城镇的垃圾处置的现状如何?形成这一现状的缘由有哪些?国度制定了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无法律空白?这些就是这份调查报告试图呈现并处理的问题。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以及访谈法的方式,停止调查地域为河南省沈丘县,调查对象包括当地居民、垃圾处置厂的担任人、环卫以及环保部门中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担任人,在居民选取上留意停止了不同区域的比照,目的在于*理解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置状况,以及他们关于生活垃圾处置的态度和希冀。本文由三章组成,*章是对河南省沈丘县生活垃圾处置现状的调查。本章中,对一些能直接影响或反映居民生活垃圾处置的方面停止了剖析,调查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的成分、生活垃圾的堆放、生活垃圾的搜集以及居民对生活垃圾理解等几个主要方面。
经过以上的调查数据剖析得出结论的是:当前城镇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置和搜集存在不完备之处,且一定水平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第二章是对沈丘县生活垃圾处置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的缘由剖析。关于缘由的剖析,论文经过制度层面和法律认识层面两方面来展示,以上剖析主要树立在调查数据及访谈结果的根底之上。第三章是对完善生活垃圾综合应用配备法律制度的一些倡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先停止普法教育,进步相关行政机关及公众的法律认识、权益认识;其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健全法律救济制度。以上对策是对第二章所列缘由的剖析,并分离一些目前关于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置状况,综合剖析后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