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垃圾当天没有及时清运出城,许多城市会是每天早晨抢运前一天的垃圾,匆忙作业是对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和环境都是造成一定的影响,也是增大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真正的是*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的规定垃圾投放的时间
城市生活垃圾是随时随地产生的,但城管部门(环卫部门)难以做到一天24小时都在运输垃圾,更不可能是随时运输垃圾,为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必须规定每天*早和*晚投放垃圾的时间,这是极为关键的一环。各城市在制定或修订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予以明确。根据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特点规律和实际情况,建议规定每天*早投放生活垃圾时间为凌晨2点钟,*晚时间为夜晚10点钟,中间4个小时严禁*个人和单位集体投放垃圾,并制定相应严格的处罚措施。若确需在此时间段内投放垃圾的,需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特殊的垃圾收运渠道。
(二)对不同时间投放垃圾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目前许多城市都征收垃圾处理费,对早晨6点钟至夜晚10点钟时间段内投放垃圾的按照正常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由于深夜投放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要对凌晨2点钟到6点钟这4个小时的时间段内投放垃圾的按照高于正常标准一倍以上征收垃圾处理费,以此调节垃圾的投放时间,鼓励城市居民和单位集体在每天夜晚10点钟前把生活垃圾投放完毕,减轻垃圾夜间在城市堆积和停留时间过久的压力。